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,严厉打击城市规划区内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省、市、县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会议精神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 一、在城市规划区内,任何单位、组织和个人,未经办理规划、土地、施工许可审批等手续,擅自在自家宅基地改(翻)建住宅、平房接楼房、在街道两侧或公共场地搭建临时建(构)筑设施,擅自在承包田或集体土地非法建设,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,均属违法建设行为,必须立即停止。 二、对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,限期全部拆除,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对继续进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,县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并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。 三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主动配合违法建筑拆除工作。对阻碍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 庆云县“四城联创”指挥部 年2月13日 2.关于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交警提醒 不限行!不限行!不限行! ▼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免费发信息 庆云人点??赞赏 长按中科白癜风抗复发治疗北京治疗白癜风去哪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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